北京拟取消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时限要求 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发布日期: 2020-06-01 16:33:5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为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同时减少存量小客车、减轻道路拥堵、停车矛盾和生态环境压力,北京市拟取消申请更新指标时限要求。但是,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

今天,《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

现有政策规定,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从这些年的施行情况看,一是出于个人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更新指标,对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许多不急于新购置车辆的个人,不得不赶在时限到期前申请更新指标,不利于实现调控政策关于放缓机动车增速的目标。因此,政策优化方案拟取消这一时限,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同时起到减少存量小客车,减轻道路拥堵、停车矛盾和生态环境压力的作用。

不过,北京市交通委强调,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记者 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