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市域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推进科学立法
发布日期: 2020-07-24 11:23:31 来源: 人民网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在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必须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依法开展社会治理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必须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把市域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记者王明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