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限捕
发布日期: 2020-10-03 14:35:5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1年1月1日起,中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目前渔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1月1日,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于康震表示,这项工作涉及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的有序退捕,关系到近30万捕捞渔民的转产安置保障,可谓“力度空前、举世罕见”。

于康震表示,目前,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等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将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

于康震强调,各省(市)工作进展仍不平衡,一些地方在建档立卡、渔船退捕处置、渔民转产安置、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此外,有的地方非法捕捞问题还比较突出,出现了团伙化、链条化苗头,因此要按期完成任务还面临很大压力。

他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加快完善建档立卡和退捕渔船处置等工作,积极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和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的专项行动,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