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居环境绿化治理要做到“内外兼修” 打赢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 2020-10-28 09:39:05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发展工程。近年来,我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农村人居环境逐渐向好,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有部分地区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颜值轻气质、重眼前轻长远、重治标轻治本等现象。因此,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做到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才能达到根本目的和现实效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既要符合发展规律,又要保留地域特色,还要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能随意任性,更不能搞“一刀切”。要正确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要按照“洁、净、美”的目标,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为抓手,打造村庄绿化、道路硬化、庭院美化、夜晚亮化的美丽乡村。

人居环境不仅要讲“颜值”,更要讲“气质”。要注重文化涵养、思想培植、心灵塑造和乡风传承。一方面要保护文物古迹、发掘文化品牌、传承优秀艺术,留下乡愁记忆。另一方面要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引导乡亲们树立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改变行为陋习,合力打造纯净、善美的精神家园。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强化检查督查和严惩重奖机制,落实好《乡规民约》等制度规定,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持久化。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美丽生态、美丽文化、美丽生活的高度融合,打赢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广大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