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推进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大力招商引智
发布日期: 2020-08-21 10:47:26 来源: 潇湘晨报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面推进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湘潭综试区) 、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郴州综试区)建设,做出了相关具体规定。

《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通过3—5年努力,将湘潭综试区打造成具有中国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为全省跨境电商新的增长极。将湘潭综合保税区打造成面向湖南中西部地区重要的跨境商品物流分拨中心、仓储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和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先行区;将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跨境电商零售企业集聚区;将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湘乡经济开发区打造成跨境电商服务农村发展示范区;在韶山市建设中国(韶山)跨境电商进出口展示交易中心。

2020年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亿美元。力争到2025年,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跨境电商人才5000名以上。

重点任务包括,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平台、跨境电商服务农村发展示范平台三大平台。构建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等七体系。

还将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优企优品、形成“跨境电商+农村电商”联动发展新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红色旅游”融合业务、推进“跨境电商+垂直生态”建设、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创新跨境电商通关模式。

郴州方面,《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力争通过3—5年的改革试验,打造以郴州综试区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副中心物流基地、分拨中心、总部基地和创业基地。至2023年,实现“6510”跨境电商发展目标,即完成跨境电商6大创新模式试点,引导跨境电商各类市场主体向郴州集聚,引进和培育5 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将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及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平台。

还将构建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商信用管理体系、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跨境电商品牌营销体系、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体系。

此外,创新发展模式方面,将拓展“跨境电商+优势产业”出口渠道、探索“跨境电商+高端消费品”进口模式、通过“跨境电商+精准扶贫”推动农产品上行、构建“跨境电商+批发市场”新生态、培育“跨境电商+大数据”新产业、打造“跨境电商+文化旅游”新品牌。

与此同时,优化监管措施方面,还将探索“六体合一”监管新模式;优化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服务;创新跨境电商B2C进出口监管流程;探索国际邮件、快件包裹流通监管方式;探索“一区多功能”监管方式。

还将创新外汇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招商引智。

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