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 将实施十大先导工程
发布日期: 2021-11-15 17:01:4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出台《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湖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重点建成“四区两中心”,即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中部数字化治理样板区、数字生态活力区、全国数字商贸物流中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

《规划》提出,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突破原有产业区域布局发展模式,形成以数据要素为主要引导的全省数字经济区域布局。重点建设湖北数字经济“一极两带”,即“武汉数字经济牵引极”和“汉江数字经济连绵带”“沿长江数字经济连绵带”。

根据该规划,我省数字经济将推进九大主要任务,包括超前部署互联互通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建设聚通用管数据资源体系、着力锻造核心数字技术创新链条、培育世界级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特色高效现代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模式、推进新时代城乡高效能治理、全面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

据悉,我省将实施十大先导工程。实施“中国光谷”产业集群培育工程、“5G+”应用创新发展工程、北斗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工程等3大先导工程,打造一批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工程、九省通衢智慧物流建设工程、国际数字消费中心建设工程、智慧农业发展标杆建设工程等5大先导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引领工程,更好培育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遴选若干城市、园区实施数字经济示范标杆建设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数字经济实现整体跃升。(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吴芸、肖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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