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措施 多地提前完成年度推广量
发布日期: 2021-10-21 15:05:04 来源: 综合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10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获悉,今年9月份海南新能源汽车新增上牌6181辆,同比增长108.89%。今年1-9月新增上牌新能源汽车32534辆,同比增长142.99%,其中个人用户占比84.56%。

据统计,海南省各市、县在1-9月份年度推广进度排前三的是琼中、白沙和东方市,推广进度率分别为606.29%、417.58%、369.01%。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市通过政策引导,排名由原来的第7位跃进前3。除了琼中、白沙、东方外,三亚、陵水、海口、洋浦、万宁、澄迈、保亭也均提前完成年度推广量。

而排名后三位的是屯昌、定安、乐东,推广率分别为29.41%、30.42%、36.64%。定安、乐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购车奖励政策。其中,定安的购车奖励是按省级奖励1:1标准出台,不仅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会得到奖励,而且当地汽车销售企业也可获得奖励。

最高1万元 海南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措施延续至年底 附申报条件和流程

10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经省政府同意,海南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奖励总量。奖励申报仍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和流程:在海南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奖1万元,如何申报看这里

《通知》明确,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

奖励标准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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