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2-12-17 08:42:27 来源: 海南日报


【资料图】

原标题:我省出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前,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结算更便捷,流程更规范,待遇更有保障。新规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含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相关规定,执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及门慢特疾病病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管理,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出院自费结算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医疗费用由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

标签: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