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等9类电子证照8月启用 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 2021-07-14 08:43:3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记者从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了解到,为加快道路运输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四川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省交通运输厅和大数据中心决定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9类电子证照,具体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本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统一加盖“四川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电子印章,统一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共享和对外展示,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不再提供上述证照原件或复印件。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相关部门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见习记者杨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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